10月19日上午,
为啥呢?原因在于影楼动员女友多购买一套价值1200元的相册,而女友又恰好很喜欢这本山东相册的设计和制作。看女友这么“耳根子软”,
说服女友后,他扭身回到影楼,说不要这套相册,可影楼的人却说得新娘、新郎一起来签字才算数。说着说着,时间有些晚了,双方约定等晚上7时再来挑选。
约定时间将至,
为保险起见,
“我可以做主,要不我给新娘打个电话?”他对影楼的酒店设计人说。可对方说不行,他急了,说“我可以给你们写保证书,出了事是我的责任。”可影楼照样不同意。
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,僵持了近一个小时。最后,影楼的主任来协调,他才被允许挑照片。
“我作为一个消费者,非但没有‘上帝’的感觉,却好像有一种被强迫的意味,我觉得影楼是‘霸王条款’。”
不过,“出于对新娘的爱”,他最后还是买了那套1200元的相册,签了协议。
影楼解释:他们为挑照片刚吵过架,万一回头新娘不乐意怎么办?
20日下午,记者就此事向该影楼咨询,后期制作部门张主任解释说:我们并没有“非得新郎新娘同时到场”才能选照片的硬性规定,只是
张主任说,影楼以前就遇到过新人一方选照片,另外一人找影楼麻烦的事情,所以他们才让
“那你们为什么不提前和新人签协议,定下来谁选照片算数呢?”
“一般来说,新人来拍婚纱照,都是喜事,都是双方一起来选的,遇到这种情况不多,所以影楼就没有明确这个规定。”